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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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1896:好评
很好!下回还住这里
会员7594:好评
为了签证方便预订的这家酒店,出乎意料的满意。服务温声细语,房间虽小但干净整洁,特别是毛巾洁白柔软,总之对酒店很满意。缺点周边环境一般,有点小乱,反而衬得酒店有闹中取静之感。
会员2378:好评
酒店小清新,服务态度好,床睡着也很舒适!公交地铁站都不远,周边居各种餐馆小吃都很方便!以后来京还会再住!